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限价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那么,限价商品房可以交易吗?申请条件及购买流程有哪些?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1

限价商品房可以交易吗?

1.办法规定,限价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限价房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再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及其他各类保障性住房。

2.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未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或按合同约定收回住房、收取违约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申请条件(以天津市为例)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

(1)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3)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4)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

2.家庭人口

(1)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确定;

(2)申请人配偶或子女为本市以外户籍或农业户籍的,也可作为其家庭成员共同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3)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

3.家庭住房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以外的住房不认定;

(2)家庭住房为公有住房的,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3计算;平房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15计算。

限价商品房购买流程有哪些?

1.一般户籍家庭按照三级审核、三次公示办法进行。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资料。经社区调查,并张榜公示3日后,无异议或异议不属实者,由社区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初审无异议或异议不属实者,由街道办事处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复审无异议或异议不属实者,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公示后,出具终审意见并盖章,逐级返还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出具书面通知,说明理由。

2.户籍在各开发区管委会管辖社区居民,可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经社区调查,公示后,报所在开发区管理部门,经开发区管理部门初审及公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及公示;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及公示,可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3.落户在各级人才市场人员,向户籍所在人才中心提出申请,经过本级人才中心初审及公示、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中心复审及公示、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及公示,可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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