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来说个简单的房产法律小知识吧!
在现如今的社会中,作为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大部分未婚青年,房子成为了必需品,并且因为这个必需品引发了不少的争论,比如:婚前买房该不该加对方名字?婚后一方父母为孩子出资买房,另一方有没有房子的份额?……
当然,我们今天不讨论上述话题,那只是作为一个引子,来揭开今天话题的“神秘面纱”!
如果已经确定了要在房产证上要加对方的名字,而这个加名的手续费是需要多少呢?
这个是需要分具体情况的!
在实践中 ,房产证上加名字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有房无贷:手续费为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
(二)有房有贷:手续费为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除此之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三)如果还没有结婚就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这种情况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为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所以,婚前加名和婚后加名还真不一样,不仅仅体现在房子归属上,还体现在费用上!所以,加名须三思,切勿冲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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