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被拆迁人的名字,那么拆迁安置房也会登记被拆迁人的名字,不能把拆迁安置房直接登记在子女名下,开发商没有这个权利。如果户主想要把拆迁安置房给子女,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的方式有继承、赠与和买卖,三种方式缴税多少不同。在取得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后,如果采用赠与方法将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按规定,赠与方可暂免缴纳增值税,免缴个人所得税,只需缴纳房价0.05%的印花税,作为受赠方的子女,需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双方合计缴税约为房价的3.10%。
如果房主采用买卖方式将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按规定主要涉及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契税。
作为卖方的户主,如果选择拿到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后立即过户给子女,给自己需要缴纳房价5.6%的增值税及附加和1%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持有房产满两年再过户给子女5.6%的增值税及附加可免征。
作为买方的子女,需要承担契税。如果子女没有其他住房,且从房主那里购买的拆迁安置房面积小于90平方米,只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综合来看,如果房主选择通过买卖方式,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最好持有房产满两年再过户,这样比较划算,因为这时双方合计缴税约为房价的2%。
(友情提醒:虽然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中可自主定价,但税务部门一般按照合同价与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的评估价孰高原则来确定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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