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系统组成
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通常是指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它是设置在建筑物外墙外的消防给水系统,主要承担城市、集镇、居住区或工矿企业等室外部分的消防给水任务。
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由消防水源、消防供水设备、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和室外消火栓灭火设施组成。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包括进水管、干管和相应的配件、附件;室外消火栓灭火设施包括室外消火栓、水 带、水枪等。
02
系统工作原理
1、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应经常保持足够的压力和消防用水量。当火灾发生后,现场人员可从设置在附近的消火栓箱内取出水带和水枪,将水带与消火栓栓口连接,接上水枪,打开消火栓的阀门,直接出水灭火。
2、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中设有消防泵,平时管网内压力较低。当火灾发生后,现场人员可从设置 在附近的消火栓箱内取出水带和水枪,将水带与消火栓栓口连接,接上水枪,打开消火栓的阀门,通知水泵房启动消防泵,使管网内的压力达到高压给水系统的水压要求,消火栓即可投人使用。当室外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宜与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合用,独立的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宜采用稳压泵维持系统的充水和压力。
3、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的压力较低,当火灾发生后,消防队员打开最近的室外消火栓,将消防车与室外消火栓连接,从室外管网内吸水加入消防车内,然后利用消防车直接加压灭火,或者由消防车通过水泵接合器向室内管网内加压供水。
建筑物室外宜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当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时,应采用双路消防供水,除建筑高度超过54m的住宅外,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小于或等于20LA时可采用一路消防供水,且室外消火栓应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
03
系统设置要求
1、室外消火栓的设置范围
(1)在城市、居住区、工厂、仓库等的规划和建筑设计中,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
(2)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堆场周围应设室外消火栓。
(3)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4)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物体积小于或等于3000m3的戊类厂房;或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物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室外消火栓的设置要求
(1)市政消火栓
1)市政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在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宜采用干式地上式室外消火栓,严寒地区宜增设消防水鹤。当采用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地下消火栓井的直径不宜小于1.5m,且当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取水口在冰冻线以上时,应采取保温措施。地下式市政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2)市政消火栓宜采用直径ND150的室外消火栓,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②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
3) 市政消火栓宜在道路的一侧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但当市政道路宽度超过60.0m时,应在道路的两侧交叉错落设置市政消火栓,市政桥桥头和城市交通隧道出入口等市政公用设施处,应设置市政消火栓,其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间距不应大于120m。
4)市政消火栓应布置在消防车易于接近的人行道和绿地等地点,且不应妨碍交通。应避免设置在机械易撞击的地点,确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撞措施。距路边不宜小于0.5m,并不应大于2.0m,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5.0m。
5)当市政给水管网设有市政消火栓时,其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 14MPa,火灾时水力最不利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6)严寒地区在城市主要干道上设置消防水鹤的布置间距宜为1000m,连接消防水鹤的市政给水管的管径不宜小于ND200,火灾时消防水鹤的出流量不宜低于30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 10MPao
(2)室外消火栓
1) 建筑室外消火栓的布置除应符合本节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市政消火栓章节的有关规定。
2) 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根据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和保护半径经计算确定,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0m,每个室外消火栓的出流量宜按1015L/S计算,室外消火栓宜沿建筑周围均勻布置,且不宜集中布置在建筑一侧;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的室外消火栓数量不宜少于2个。
3) 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等建筑应在出入口附近设置室外消火栓,距出入口的距离不宜小于5m,并不宜大于40m;停车场的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与最近一排汽车的距离不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油库不宜小于15m。
4)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烃罐罐区等构筑物的室外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或防护墙外,数量应根据每个罐的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但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
5) 工艺装置区等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场所,其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数量应根据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且间距不应大于60.0m。当工艺装置区宽度大于120.0m时,宜在该装置区内的路边设置室外消火栓。当工艺装置区、罐区、堆场、可燃气体和液体码头等构筑物的面积较大或高度较高,室外消火栓的充实水柱无法完全覆盖时,宜在适当部位设置室外固定消防炮。当工艺装置区、储罐区、堆场等构筑物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其室外消火栓处宜配置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工艺装置区等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场所,应设置在工艺装置休息平台处。
6) 室外消防给水引入管当设有倒流防止器且火灾时因其水头损失导致室外消火栓不能满足《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7.2.8条的要求,应在该倒流防止器前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
04
室外消火栓的布置数量计算
根据规范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水规) 7.3.2的规定,建筑室外消火栓的布置数量应根据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保护半径和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给水量经计算确定。
室外消火栓是供消防车使用的,其用水量应是每辆消防车的用水量。按一辆消防车出2支喷嘴19mm的水枪考虑,当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为10m~17m时,每支水枪用水量4.6L/s~7.5L/s,2支水枪的用水量9.2L/s~15L/s。这也就是为什么每个室外消火栓的出流量按10L/s~15L/s计算的原因了。
例如:下图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为40L/s,则该建筑物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为40/(10~15)=3个~4个室外消火栓,此时如果按保护半径150m布置是2个,但设计应按4个进行布置,这时消火栓的间距可能远小于规范规定的120m。
例如:一工厂有多栋建筑,其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为15L/s,则该建筑物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为15/(10~15)=1个~1.5个室外消火栓。但该工程占地面积很大,其消火栓布置应仍然要遵循消火栓的保护半径150m和最大间距120m的原则,若按保护半径计算的数量是4个,则应按4个进行布置。
为便于消防车使用室外消火栓供水灭火,同时考虑消防队火灾扑救作业面展开的工艺要求,规定沿建筑周围均匀布置室外消火栓。因高层建筑裙房的原因,高层部分均设有便于消防车操作的扑救面,为利于消防队火灾扑救,因此在水规中规定扑救面一侧室外消火栓不宜少于2个。
在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等建筑中,为便于消防队火灾扑救,规定应在出入口附近设置室外消火栓,且距出入口的距离不宜小于5m,也不宜大于40m。这个室外消火栓相当于建筑物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消防队员来时作为首先进攻、火灾侦查和自我保护用的。
我国汽车普及迅速,室外停车场的规模越来越大,考虑到停车场火灾扑救工艺的要求,消防车到达的方便性和接近性,以及室外消火栓不妨碍停车场的交通等因素,因此,规定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与最近一排汽车的距离不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油库不宜小于15m。
甲、乙、丙类液体和液化石油气等罐区发生火灾,火场温度高,人员很难接近,同时还有可能发生泄漏和爆炸,易将附近消火栓损坏。因此,要求室外消火栓设置在防火堤或防护墙外的安全地点。距罐壁15m范围内的室外消火栓火灾发生时因辐射热而难以使用,因此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
随着我国进入重化工时代,工艺装置、储罐的规越来越大,目前国内最大的油罐是10万立方米,乙烯工程已经到达80万吨~120万吨,消防水枪已经难以覆盖工艺装置和储罐,为此移动冷却的室外箱式消火栓改为固定消防炮。
水规中规定了工艺装置区和储罐区的室外消火栓,相当于建筑物的室内消火栓,当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工艺装置区和储罐区的室外消火栓为室外箱式消火栓,布置间距根据水带长度和充实水柱有效长度确定。
倒流防止器的水头损失较大,如减压型倒流防止器在正常设计流量时的水头损失在0.04MPa~0.10MPa之间。这里安装的倒流防止其是为了防止室外消火栓官网内的水到流入市政管网内,污染了市政用水。但火灾时因流量大增,水头损失会剧增,这可能会导致使室外消火栓的供水压力不能满足0.10MPa的要求,为此应进行水力计算。为保证消防给水的可靠性,水规中规定从市政给水管网接引的入户引入管在倒流防止器前应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这一条为强制性条文,是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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