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锦观新闻微信公众号 图
5月22日,黄某南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广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记者从被害人陈某萍的家属处了解到,当日下午,湛江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黄某南死刑。
据参与庭审的旁听人员介绍,宣判后,黄某南当庭提出上诉。
记者此前报道,20岁的被害人陈某萍是湛江遂溪县人,生前是湛江市一酒店会议部员工。在街上持刀杀害陈某萍的,是她的前同事黄某南。案卷材料显示,黄某南于1993年出生,高中文化,湛江市坡头区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黄某南在湛江遂溪县某公司工作。2022年3月,黄某南进入该酒店工程部任职电工,并于同年6月从该酒店离职。
案发前,黄某南长时间纠缠骚扰陈某萍,并曾一度持刀威胁其人身安全。2022年12月9日17时许,陈某萍在街上被黄某南持刀杀害。据起诉书披露,黄某南提前在陈某萍的电动车安装了定位器;被刺时,陈某萍曾向黄某南认错求饶,但黄某南没有收手。陈某萍一共被捅了16刀。此外,在产生杀害陈某萍的念头时,黄某南也产生了顺带杀死另外三位前同事的念头,动机是他认为三位前同事曾因工作、生活问题责骂、批评他,便记恨在心。为此,黄某南事先自制电人工具,并进行了“踩点”。杀害陈某萍后,黄某南潜逃,准备去电杀上述三名前同事,后在其姐姐的劝说下,黄某南才自首放弃作案。
据陈某萍的家属介绍,在5月22日的庭审中,黄某南未向受害者及其家属道歉,公诉人建议判处黄某南死刑。对于作案动机,黄某南表示,追求被拒绝后,觉得很没面子、“不开心”,遂萌生了杀害陈某萍的想法。黄某南也承认,他曾预谋杀害另外三位同事。在最后的陈述阶段,当听到公诉人建议判处死刑时,黄某南可能“有触动”,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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