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最近入职的这家单位,入职体检花了100多元,但入职后单位没有报销。”今天,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家互联网企业工作的张女士对《工人日报》记者说,“我觉得这笔钱单位应该报销,虽然没多少,但能让员工入职后感受到单位的温暖。”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丽娜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劳动者求职时,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个人基本情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直接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现状等情况,并出示相关证明。
“求职者的健康状况对于履行劳动合同、完成工作任务有着重要的作用,是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重要考察因素。”谢丽娜说,因此企业要求求职者提供体检报告或者组织求职者入职体检于法有据。
那么,入职体检费由谁出呢?记者调查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的企业要求求职者自费,有的企业让求职者先垫付等入职后予以报销。值得一提的是,在某社交平台上,“入职交1180元的体检费”话题引发关注,有网友怀疑其中有猫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表示,目前,只有职业健康体检,法律明确规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于一般的入职体检费由谁出的问题,法律层面缺乏全国统一规定,个别地方政策有所涉及,但实践中也存在争议。
记者注意到,原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收、录用职工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他们的集资、风险基金、抵押金、保证金、报名、培训、体检等任何费用。有专家指出,该规定只是不允许用人单位收体检费,但未明确体检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由于金额不大,很少有员工单独就入职体检费问题与企业打官司,但有多名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中附加请求企业支付入职体检费。从法院判决来看,如果双方并无约定,且员工在入职后对入职体检费问题未向公司提出过主张或异议,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指出,考虑到体检主要是企业为了防止用工风险,同时为避免过度体检,应明确由企业承担入职体检费。
王天玉建议,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及行业协会应引导企业承担入职体检费。此外,有关部门应对求职者反映的1180元高额体检费问题进行调查,查实是否存在乱收费或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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