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温有哪些症状?该如何救治?

失温有哪些症状?该如何救治?

失温的学名叫低温症。什么状况会导致低温症?低温症有哪些症状?该如何救治?

人体热量流失大于热量补给,从而造成体温降低,出现心肺功能衰竭等症状。当体温降至35℃以下时,就会发生低温症。温度、湿度、风力,这三个因素是低温症最常见的直接原因。轻型低温即患者在遭遇寒冷的初期,体温低于35℃,表现为寒冷性多尿、剧烈寒战、判断力下降等;中型低温即患者体温持续下降,低于32℃,患者心率、呼吸减慢,脉搏细弱,心律失常。患者出现幻觉,进一步到昏迷,还可出现嗜睡或陷于精神错乱状态。重型低温即患者体温继续下降至29~24℃,患者易发生心脏停搏或室颤,出现酸碱紊乱,对疼痛刺激无反应,角膜反射消失,呈现等位心电图。

如果遇到失温,应将患者转移到干燥、背风的地方,脱下患者被打湿的衣物、做好头部的防寒保暖工作。严重失温的患者回暖不可过快,因为大量寒冷的血液回流到心脏会导致心律不齐,甚至休克。

每天低温作业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

为确保极端气象条件下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示: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防寒服、防护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每天低温作业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环境温度低于零下12℃的工作场所,应采取两人以上作业方式,并对作业情况进行持续监控。

用人单位应当积极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优先采用可减少或避免作业人员接触低温的新技术、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消除低温危害。

由于气温低,为保持室温,存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可能关闭门窗和车间通风换气设备,造成有毒物质车间蓄积,引发急性职业性中毒。用人单位应加强车间巡检,保持良好通风条件,通风除尘排毒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转。

用人单位应组织低温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身体状况不适合低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不宜安排患有雷诺病、寒冷性荨麻疹或寒冷性多形红斑疾病的劳动者从事低温作业。

存在低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低温损伤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急救物品。低温作业期间,应为作业人员定时提供热饮,如糖水或运动型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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